借海外親友車子自駕遊這件事,似乎不少美國朋友都做過。這似乎是人之常情,大家常常會問:「我到美國自助遊一個月,可否借你的車去跨州?」比較親密的,就大方出借不收錢,還好的收點租金意思一下,但注意一下!人家借車出去違規、肇事的話,保險跟肇事紀錄是算誰的?這樣麻煩,你要借車請三思啊~~
熱情借車我可以明白,但後患無窮你也要清楚。慷慨助人是美德,但面對美國公私分明、黑紙白字的法律條文,要逃可是逃不掉的啊!最終很可能朋友做不成反目成仇。保險經紀人與律師提醒,出借車輛應注意,一旦意外傳出甚至鬧出人命,後續的糾紛或訴訟恐難善了。
這是個親身案例,朱小姐(化名)到美國滑雪,和幾個當地朋友共租一輛廂型車(朱小姐名下)出遊,未料途中失控車禍,同車乘客受到輕重不一的傷勢。其中一位友人是國際學生,並無足夠醫療保險給付,與律師磋商後將車主兼駕駛者告上法院,好友一場竟對簿公堂,眾人同樂變成敗興收場。
來自台灣的蔡先生(化名)在南加大進修,買了一輛跑車。一年後,弟弟從台灣來探親,順便借哥哥的車去自駕遊,卻在停車場擦撞其他車輛,當時以為事故不嚴重,便逕自離開現場。三周後,車主蔡先生收到警局的信,有人作證他的車肇事逃逸(Hit & Run),按時間、地點推算開車的不是他、是持觀光簽證的弟弟,無法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,被訴訟弄得焦頭爛額。
以我來說,定居美國多年從不開他人的車,也不出借自己的車。此舉並非不通情理,而是想維持朋友情誼,否則一旦出意外,小事雖好解決心理有疙瘩,大事則一定要賠錢,有時還得出庭打官司。
保險經紀人張國興說,車子不要隨便出借,尤其每家保險公司內容均有但書,註明不保25歲以下駕駛者、不保外國駕照持有者等。他說,保險公司理賠標準不一,外國遊客來美國最好是自己租車,車行均提供外國人的汽車保險。
張國興說,外國遊客在美國開車不懂交通文化,若擦撞其他車輛擔心有理講不清,通常都逃離現場,這就是「肇事逃逸」,實際上駕車者得負刑事責任、車主還要面對民事賠償,鬧出人命甚至得賠上個人資產與收入。
保險經紀人林大衛建議,私人用車出借親友人之常情,若不得已,最好先告知保險經紀,並加高責任險保額,特別是醫療給付(Medical Payment),同時加入具第二重保障的無保障駕駛人險(Uninsured motorist coverage),一旦發生意外,又是車主失誤,車上乘客仍可獲得醫療險的額外賠償。
一般車子全險泛指車輛損毀、盜竊與破壞,針對車主與乘客的醫療保障,完
全要看保險的醫療給付額,一般從2000元到上萬元,民眾一般選介於1000元到500元間。保險發生意外後,不論對錯都可獲得醫療給付,所以針對經常駕車載人、或與人共乘的非營業車輛,車主都可提高保額,若有意外可委託保險公司全權處理。